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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

法律分析:違約責任主要采取違約金的形式,由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所以違約事實發生後,違約金的支付不以對方的損害為條件。侵權責任主要采取損害賠償的形式,以實際損害為基礎。侵權責任與違約責任的相似之處有:1,兩者都是民事責任的壹種承擔方式;2.就其性質而言,顯然是補償性的;3.它們是補救損害的主要方法;4.他們都受到了制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90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及時通知對方,以減少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在合理時間內提供證明。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當事人的違約責任。

第壹百六十五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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