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時限:2019年5月20日起執行。
申請條件:社會保險繳納不作為家政服務從業人員申請意外傷害保險補貼的前置條件,按照意外傷害保險繳費金額50%的標準給予補貼。
申報程序:符合補貼申請條件的家政服務機構,每月15前向註冊地縣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材料。
申請材料:
家政服務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者統壹社會信用代碼證書;
保險代理機構出具的保險費發票和被保險人名單復印件;
家政服務機構與從業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勞動協議;
濰坊家政服務機構意外傷害保險補貼申請表。
辦理渠道:縣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
政策咨詢:濰坊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就業服務科。
聯系方式:8875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