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偽造遺囑構成犯罪,且該行為滿足行為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騙取大量公私財物的行為的,當事人偽造遺囑將失去繼承權。繼承人偽造、變造或者銷毀遺囑,侵害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利益,造成其生活困難的,應當認定其行為情節嚴重。未經人民法院確認,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確認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繼承人偽造遺囑的行為只能按照壹般民事行為處理。從其他法律規定也可知,偽造遺囑最直接的後果是繼承人喪失繼承權。但需要註意的是,此時繼承人失去的只是這個被繼承人的遺產繼承權,仍然享有其他被繼承人的遺產繼承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二十五條* * *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壹的,喪失繼承權: (壹)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二)為爭奪繼承權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三)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四)偽造、篡改、隱匿、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強迫或者阻礙被繼承人設立、變更或者撤回遺囑,情節嚴重的。繼承人有前款第三項至第五項行為,確有悔改表現,被繼承人事後表示原諒或者在遺囑中列為繼承人的,繼承人不喪失繼承權。受遺贈人有本條第壹款規定行為的,喪失受遺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