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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為什麽是內部關系,代理合同為什麽是外部關系?

法律主觀性:

委托合同和代理合同的不同內容有以下幾種:1。民事主體活動的名稱不同。2、適用範圍不壹樣。3.法律關系是否成立,需要當事人做出不同的承諾。4.效力範圍不同。5.合同雙方分享不同的風險原則。

法律客觀性:

《民法典》第919條是委托人與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人事務的合同。第九百二十條委托人可以委托受托人處理壹項或者數項特定事務,也可以委托受托人處理全部壹般事務。第九百二十壹條委托人應當預付處理委托事務的費用。委托人應當償還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所支付的必要費用,並支付利息。第九百二十二條受托人應當按照委托人的指示處理委托事務。如需變更委托人的指令,應經委托人同意;因緊急情況難以與委托人取得聯系的,受托人應當妥善處理委托事務,但事後應當及時向委托人報告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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