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不結婚生孩子不違法,但是違法。我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沒有結婚證生育第壹個子女的男女雙方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證。這壹規定其實也間接傳遞了“先結婚後生子”的信息。
此外,法律明確規定了公民婚姻自由的規定。但如果女方沒有結婚證就生了孩子,那性質就不壹樣了。因為如果女方生了孩子,堅持不領結婚證,是違反行政法規的。
非婚生子女就是非婚生。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傷害或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夠獨立生活為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071條: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傷害或者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對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應當承擔撫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