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情重義,通過權力和法律為親友謀取利益的情況屢見不鮮。正義的化身侯亮平,如果沒有權力的化身沙瑞金的支持,早就被祁同偉用法律殺死了。
當他向刺殺自己的女人和他背後的家族求婚時,祁同偉能夠靈活變通,不禁稱贊道:“包是個有羞恥心的男人。”這是其反擊的轉折點。
然而事實是,壹個曾經意氣風發的禁毒英雄,在他跪下的那壹刻,在他的靈魂深處死去了。取而代之的是壹個立誓奪權,然後報復天下的齊導演。
知道了這壹切的起因,祁同偉之前的舉動在心理活動上就有了合理的解釋。無論是對上級的奴性,對婚姻的不忠,還是保護自己的決心。
祁同偉是個小人,沒毛病。他應該也必須受到黨紀國法的懲處。最終,他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付出了代價,生命的代價。
祁同偉自殺前說“誰能審判他”的時候,難道不知道權力分配的真諦,不知道法律只是權力的武器嗎?祁同偉可以通過權力玩弄法律,別人也可以嗎?他怎麽能讓別人評價他呢?因為他根本不相信法律。
侯亮平為人正直,但在生活中極為罕見。祁同偉貪汙枉法,但誰不想認識幾個能“貪汙枉法”的人?畢竟中國的財富從古至今都是通過權力來分配的。即使在今天,我們最純粹的象牙塔——大學,依然是按照權力分等級的。不管教授在職與否,都可以拿高薪。講師和助理不管有多少任務,工資就是不漲。
在人情、法律和權力之間,法律總是處於尷尬的地位。如果三者的關系處理不好,侯亮平這個正義的化身永遠不如祁同偉這個有情有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