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發票管理和稅收征收的相關法律規定,無論經營者是否采取折扣方式,都有義務為消費者開具發票。打折是經營者的經營行為,不能作為不開發票的借口,否則涉嫌偷稅漏稅,應受到相應處罰。商家說“發票必須按原價開”也是不對的。市民如發現商家以任何理由拒開發票,可向稅務機關舉報,舉報時提供詳細的就餐地點、時間、消費憑證。
投訴需要提供哪些信息?
1.投訴人和被投訴人的基本情況。投訴人的名稱、地址、郵政編碼和電話號碼;
2.被申請人的名稱、地址、郵政編碼和電話號碼。消費者委托代理人進行投訴的,應當向消費者協會提交授權委托書。
綜上所述,是邊肖對我能不能不開發票就舉報的回答,希望對妳有所幫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經營收取款項,收款人應當向付款人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付款方會給收款方開具發票。
第二十條所有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其他經營活動中支付貨款時,都應當向收款人索取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允許更改名稱和金額。
第二十壹條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