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有專門針對寫論文作弊的“查重”制度,現有的查重制度並不能完全避免論文抄襲,更不用說更難的寫論文行為了。國家知識產權保護法只是壹種保護形式,並不保護思想,這也給學校規章制度建設造成了困難。
雖然代寫學位論文沒有上升到法律層面,但是教育部頒布的《學位論文造假處理辦法》規定,代寫學位論文、為他人代寫學位論文或者組織代寫學位論文,都屬於學位論文造假。
學位授予單位可以取消相應人員的學位申請資格;已經取得學位的,學位授予單位可以依法撤銷其學位,註銷其學位證書。
目前論文寫作的主要購買者是本科生、專科生和在職碩士,這反映了這個群體對論文制度的抵觸。批評者往往只看到這些人如何玷汙學術,卻沒有考慮到現行論文制度的弊端。
有些三年制和專科生完全可以采用無論文畢業的方式,而且是強制要求這些人認真完成論文。就算有,也是學術垃圾,沒有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