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人們在社會生產生活實踐中形成的,為人們所遵守的壹切規則、慣例和習慣。法律不是“創造”出來的。法律的生命力體現在被人們遵守和認可,而不是法律本身的邏輯化和精確化。
霍姆斯在《普通法》開篇就說過:法律的生命不在於邏輯,而在於經驗。對時代需求的感知,流行的道德和政治理論,對公共政策的直覺,是否承認,甚至法官和他的同胞的偏見,對人們決定是否遵守規則的作用遠遠大於相關理論。
擴展數據
要準確理解霍姆斯的理論,首先需要了解霍姆斯論斷的法律背景。
在法律王國裏,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壹直遵循著兩種不同的思維模式。民法體系就像壹座由各種法律元素搭建而成的建築,每壹塊磚都仿佛是壹個法律概念,用優質的混凝土將這座建築高高托起;普通法體系就像壹座金字塔,法律的概念和原則是塔尖,歷經千年依然神聖不可摧,而襯托這種神聖的正是漫長法律史上無數的判例和經驗。
按照霍姆斯的理解,法律發展的過程僅僅從形式上來說是合乎邏輯的。因此,嚴格遵循先例不僅是無視或藐視歷史,也是對法官所處的社會現實視而不見。這種司法無異於刻舟求劍,其結果必然導致司法邏輯的混亂和失敗。
人民法院報告——法律的生命不在於邏輯,而在於經驗。
百度百科-福爾摩斯
2009年7月自學考試《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真題,第二題。
本文論述了我國社會主義道德建設應與社會主義法律規範相協調。
答案:(1)社會主義道德和社會主義法律是相輔相成的。我國社會主義道德建設應與社會主義法律規範相協調,這是社會主義道德建設的現實要求之壹。
(2)社會主義道德和社會主義法律是相互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