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不撫養父母是違法的。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權要求父母支付撫養費。不履行贍養義務、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向成年子女要求贍養費的權利。所以女兒不履行撫養父母的義務是違法的。是的,孩子應該贍養父母。
根據我國憲法和婚姻法規定,成年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無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不履行贍養義務的,有權要求子女支付贍養費。
贍養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義務,不履行這壹義務,需要承擔支付贍養費的民事責任;無論如何,子女應該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拒絕贍養老人可能導致被遺棄,還有坐牢的可能。
總而言之:
女兒不撫養父母是違法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贍養義務,子女對生活不能自理的父母也有贍養義務。這是法律規定的義務,違反了就要承擔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7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權要求父母支付撫養費。不履行贍養義務、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向成年子女要求贍養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