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法律的權威為什麽來自人民?

法律的權威為什麽來自人民?

這個說法是錯誤的。法律權威是實施法治的基本要素,即法律的權威來自法律,而不是人民。原因如下:

法律權威是指法律在整個社會調整機制和整個社會規範體系中起主導作用。壹切國家和社會行為都必須以法律為依據,法律是唯壹的權威。

所以主要有以下幾種:

首先,法律必須在整個社會調制機制和整個社會規範體系中占據主導地位,不允許通過政策、道德習俗或其他社會規範等調整手段來沖擊或替代法律。在中國民主建設進程的初期,由於法制不健全,壹度有政策先行的觀念,主張以政策治國。隨著法制的完善,以政策治國的理念失去了合理的內核,樹立法律權威的理念是必然的。

其次,社會主體的壹切行為都應以法律為最高權威。它不僅要求國家機關和公職人員嚴格依法辦事,而且要求執政黨的行為必須以法律為依據,不能淩駕於法律之上。對於公眾來說,要自覺地認知和倡導法律,並外化為積極的實踐行為。

  • 上一篇:推薦幾本犯罪心理學的書。
  • 下一篇:我想參加中考。南開大學金融學本科(596)應該去哪個自考辦?我應該如何以及何時註冊?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