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購買自住商品房或二手房時支付首付;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3.出租房屋;
4.本人或直系親屬患重大疾病,需要支付大額醫療費用的;
5.退休;
6、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終止勞動關系的;
7.離開國家定居;
8.公積金賬戶12個月未繳存;
9.符合要求的其他提取條件。
公積金使用規定: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3.出租房屋;
4.退休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5、連續繳存5年以上,且本人及配偶無房;
6.出國定居;
7.員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由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領取。
綜上所述,職工在支付購房首付、按揭還款、租房、家庭重大疾病、退休、因喪失勞動能力終止勞動關系、出境定居、公積金賬戶長期未結清等規定條件下,均可提取公積金。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職工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有住房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六)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