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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受性差

法律分析:1。銀監會明確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單獨制定小微企業年度信貸計劃,同時適度提高小微企業不良容忍度。小微企業不良貸款容忍度將適度放開,銀行自主決策。2.放寬不良貸款容忍度,小微企業將面臨有利的融資,但小微企業和銀行都將面臨新的挑戰。對於小微企業來說,最大的挑戰在於業務的可持續性。小微企業高成本、高風險、低效率的現象相當突出。即使小微企業不良貸款容忍度放寬,如何平穩維持,依然是生存問題。

法律依據: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進壹步落實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監管政策的通知。提高不良貸款容忍度指標,突出差異化考核。要積極應對當前經濟增速換擋和小微企業不良貸款上升,加強風險識別和管控,用好不良貸款稅前扣除政策,加大小微企業不良貸款處置和核銷力度。銀行業金融機構可在執行現有小微企業不良貸款容忍度政策的基礎上,根據自身風險偏好、風險管理水平和當地經濟金融環境,對不同地區分支機構設定差異化不良貸款容忍度目標。分行小微企業貸款實際不良率未超過總行當年設定目標的,在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前提下,可認定該行當年小微企業貸款不良員工勤勉盡責,免除其合規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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