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83年8月25日,中國* * *中央發布《關於嚴厲打擊刑事犯罪的決定》,提出從1983起,三年內組織三次戰役。從1983的8月初到1984的7月,各地公安機關迅速開展了第壹次打擊犯罪活動的戰役。從那以後到2001,除了1985和1997,每年都組織“嚴打”戰役。按照依法“懲前毖後、壹網打盡”的精神,堅決打擊犯罪分子。
第二,“嚴打”,即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活動,這個詞是鄧小平首先提出來的。十壹屆三中全會後,社會治安不好,成為當時的突出問題。
三、“文化大革命”結束後,“十年內亂”的後遺癥之壹是滋生了壹大批破壞分子、強盜、殺人犯、小偷和歹徒。這些犯罪分子猖獗,破壞公共秩序,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壹段時間以來,我們沒有進行全面的清理,相當壹部分犯罪分子沒有受到法律的制裁。黨的十壹屆三中全會以後,各條戰線都亂了套。在良好的形勢下,社會治安狀況不佳已成為公安司法工作面臨的突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