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ehnara回答;
第壹,所謂的“鉆法律空子”,其實指的是所謂的“規避法律”或者在法律邊緣做事,介於違法與合法之間。
第二,“逃避法律”和“收受錢財與他人消災”是兩回事。合理使用不受法律制裁;
第三,近期李某某強奸案的辯護人及相關人員已由北京市律師協會(北京市律協)立案調查。原因是什麽?因為他們無視法律,無視道德,無視民風,故意通過媒體傳播未成年人犯罪信息,幹擾審判。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三十壹條律師擔任辯護人,應當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但本案的辯護人在閱讀了所有材料和大量相關證據後,不依據事實和法律以及委托人或個人的主觀意願進行無罪辯護,已經喪失了律師的職業底線,必將受到法律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