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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在深圳沙井吸毒被抓,送保定看守所?

第壹,吸毒人員被抓後,先進行行政處罰:拘留、罰款,再決定是否進行強制戒毒。

二、藥物濫用的法律規定:

1,《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1)非法持有切片烏鴉不滿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進食或者註射毒品;

(四)脅迫或者欺騙醫務人員開具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處方的。

第七十三條教唆、引誘、欺騙他人吸食、註射毒品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2.《禁毒法》第三十八條:吸毒成癮人員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作出強制隔離戒毒決定:

(壹)拒絕接受社區戒毒的;

(二)在社區戒毒期間吸食、註射毒品的;

(三)嚴重違反社區戒毒協議的;

(四)經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後再次吸食、註射毒品的。

對吸毒成癮嚴重且難以通過社區戒毒脫癮的人員,公安機關可以直接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

自願接受強制隔離戒毒的戒毒人員,經公安機關同意,可以進入強制隔離戒毒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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