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好!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屬於肇事逃逸,屬於交通肇事罪的加重犯。所謂肇事逃逸,是指交通事故發生後,行為人逃避法律追究的行為。需要指出的是,構成本加重犯,要求行為人的肇事行為已經構成交通肇事罪,否則在認定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罪時,只能將交通肇事逃逸行為認定為定罪情節;其次,要求行為人知道自己犯了交通肇事罪。如果他不知道事故,自然不可能有逃避法律追究的動機,也不構成交通肇事逃逸。再次,雖然盡到了對受害人的救助義務,但逃避責任去查明、認定的行為仍構成交通肇事逃逸。最後,所謂肇事逃逸主要是指逃離現場的情況,但也可以將受害人送至醫院後逃逸,甚至躲在現場。如果妳對我的回答滿意,請采納並給予好評。有什麽法律問題可以來我的法律工作室咨詢。妳的肯定是對我最大的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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