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疫情防控規定的處罰是:1。當事人不配合調查、采樣、技術分析檢驗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給予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2.當事人的行為不符合疫情防治規定,造成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拒絕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和命令的;(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的;(三)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四)強行闖入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戒帶和警戒區的。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