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彩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第二十五條彩票發行機構、彩票銷售機構應當按照民政部、國家體育總局制定的彩票銷售合同示範文本,與彩票代理機構簽訂彩票銷售合同。彩票代銷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壹)委托方和受托方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二)合同簽訂的時間、地點、生效時間和有效期;(三)委托方和受托方的權利和義務;(四)彩票銷售場所的設立、遷移、暫停和撤銷;(五)彩票投註專用設備的配備和管理;(六)彩票資金的結算、銷售費用、保證金或安全保證金的管理;(七)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彩票和約定兌獎;(八)監督及違約責任;(九)其他內容。委托方和受托方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彩票管理政策,嚴格履行彩票代銷合同。
第三十壹條彩票發行機構、彩票銷售機構、彩票代銷者在難以判斷是否為未成年人時,可以要求彩票購買者或者彩票中獎者出示能夠證明其年齡的有效身份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