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以文為教”的啟蒙傳統在今天是否有積極意義?

“以文為教”的啟蒙傳統在今天是否有積極意義?

也有積極意義。

“文以載道”的教育傳統通過文學形式代代相傳,為人們註入了政治熱情、進取精神和社會使命感,使中華民族成為壹個具有合理知識和創造力的文明禮貌之國。

“文以載道”的教育傳統使中國古代文學總體上不脫離實際,使作品言之有物,抒發真情,傳播真意,特別是繼承了儒家思想中的民本思想,起到了教育作用。

擴展數據

“文以載道”的啟蒙傳統成為整個中國古代文學的基本精神和文化特征。

儒家思想作為中國傳統文化的主流,以倫理中心和政治至上為核心,對中國古代文學產生了巨大影響。文學成為政治教育的工具,這成為中國古代文學最顯著的特征。中唐大文豪韓愈總結了中國文學創作的經驗,提出了“文道合壹”的思想。

“文”是形式,“道”是內容,“文道合壹”就是主張形式與內容的統壹。也就是說,壹切文學形式都是通過宣揚某種真理而存在的,“文學”是“道”的載體,道是教育人的。

縱觀中國古代文學,“道”主要是儒家思想。中國古代的作家基本上都是在儒家思想的熏陶下成長起來的。“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思想是大多數知識分子的人生目標和價值取向。

  • 上一篇:為什麽要依法納稅?
  • 下一篇:中國將探索發展什麽樣的婚前咨詢課程?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