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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問十五六歲的孩子,在別人家打人,被主人拿刀砍是什麽罪?

法律分析:構成防衛過當。防衛過當的法律表現是要求在正當防衛的情況下,行為超過明顯的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應當承擔刑事責任。因此,防衛過當的客觀要求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才能構成防衛過當。根據刑法規定,當事人防衛過當受到處罰時,“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防衛過當致對方死亡,涉嫌故意殺人罪。犯刑法規定的故意殺人罪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我國刑法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防衛過當構成犯罪的,“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此外,根據法律規定,對於搶劫、強奸、故意傷害等嚴重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暴力犯罪,不存在防衛過當的情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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