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我爸爸今天出門就被打了。到了警察那裏,警察說對方是精神病,要自己處理。他們會把精神病送進精神病院。

我爸爸今天出門就被打了。到了警察那裏,警察說對方是精神病,要自己處理。他們會把精神病送進精神病院。

首先,這肯定涉及民事侵權。如果這個人真的有精神病,賠償費用由這個人的監護人承擔。如果這個人沒有精神病,這個人就要負責任。

第二,是否構成刑事犯罪,需要樓主父親做傷情鑒定。如果構成輕傷,並且這個人沒有精神病,這個人就要負刑事責任。

第三,這個人是不是精神病,不能像精神病壹樣由公安機關來判定,需要進行精神病鑒定。但如果房東的父親不構成輕傷,不涉及刑事犯罪,只是民事糾紛,只能從民事賠償的角度,由房東和此人解決。

第四,本案最重要的問題是,這個人沒有賠償能力,找到這個人的家人相當困難。

最後,建議要求公安機關對此事立案,並要求進行傷情鑒定。看是否構成輕傷。如果沒有輕傷,樓主只要求賠償民事部分,很難得到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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