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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行政案件卷宗的裝訂順序

壹、案卷封面。文件目錄。卷中的材料

(壹)受理案件的文書

1,案件登記表

2.案件移送通知書(回執)

(二)處罰(理由)決定文件

3.行政處罰申訴報告

4.請願書收集/恢復報告

5、治安行政處罰決定書

6、收集/回收決策

7.強制戒毒請願書/延長強制戒毒報告8。關於強制戒毒/延長強制戒毒的決定

9.請求限期提交戒毒報告

10,限期戒毒通知書

11,請求不予處罰報告12,不予處罰決定

13,治安案件調解

14,請求終止案件調查報告

15,終止案件調查決定

法律依據:

《呼瑪縣公安局案件檔案管理規定》第三條案件檔案由辦案部門收集、整理、形成案卷,定期向同級公安檔案工作機構歸檔,由公安檔案工作機構集中管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據為己有或者拒絕備案。

立案前,執法辦案材料和資料由辦案部門統壹管理,分階段集中保管。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責任落實到人,嚴格落實管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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