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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親被別人打了。怎麽才能走法律程序?

如果爸爸被打了,要及時報警。派出所可以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的,可以調解。如果沒有,公安機關要進行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

法律分析

被人毆打後,警方的治安處罰程序:1,立案:受理治安案件,必須先立案。2.傳喚:公安機關需要傳喚違反治安管理的人,應當使用傳喚證。對當場發現的違反治安管理的人,可以口頭傳喚。對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或者逃避傳喚的,公安機關可以強制傳喚。3.訊問:違反治安管理的,應當如實回答公安機關的訊問。訊問應當記錄在案;經核對無誤後,被詢問人應當在筆錄上簽名或者蓋章,詢問人也應當在筆錄上簽名。4.取證:詢問證人時,證人應當如實反映情況,並制作詢問筆錄。核實後,見證人應當在筆錄上簽名或者蓋章。5.裁決。該獎項將被填寫並立即向我宣布。裁決書壹式三份。對違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機關傳喚後應當及時核實。情況復雜的,依照本條例的規定適用拘留處罰,訊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壹千元以下罰款: (壹)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壹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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