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事實條件是什麽呢?他其實每個月都有夥食費,但她不想把這些錢花在零食上,因為她不用自己買。有妳這樣的好女朋友,她每次出門都是妳買單。那麽他可以遲到,食物和自己的錢都可以省下來,何樂而不為呢?
至於妳現在問他要錢,他會覺得妳好小氣。和妳出去吃飯的東西也就三塊五。另外,不是我自己要的,是妳給我買的。現在妳有臉問我要這筆錢。妳有趣嗎?我們還是閨蜜還是好朋友?不能請我吃壹兩次嗎?
說實話,我覺得妳是個不要臉的女朋友,就像我和女朋友出去吃飯壹樣。比如這次我買單我請他們吃飯,然後下次他們依次買單請我吃飯。或者我們,唉,到100元,妳出50我出50,這樣我和閨蜜就沒有矛盾了。
所以妳最好的朋友要求她還錢。我不認為妳是個壞人。畢竟大家的錢都不是風吹來的。妳不是說壹個月入180萬的有錢人吧。隨便請他吃飯也沒關系。
鑒於妳閨蜜的情況,如果妳下次出門不多花錢,妳可以直接讓他請妳吃飯。妳可以說妳的夥食費都被他吃了,再也沒有了。我去看看他怎麽樣了。但是,我想這個閨蜜壹定是失去了友誼的小船,妳和她肯定再也不是好朋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