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故意傷害致人輕傷屬於故意傷害罪的立案標準,也是損害結果最輕的。相比之下,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處罰較輕。根據刑法規定,此時壹般對行為人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處罰。但同時也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故意傷害案件,檢察機關可以提起公訴,被害人也可以提起自訴。刑事責任應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對於受過行政拘留處罰的,拘留可以減為拘役、有期徒刑。刑事訴訟可以附帶民事訴訟。至於賠償多少,要看法院的裁量。故意傷害罪的損害結果主要包括三類,即輕傷、重傷和死亡。不同的損害結果會導致不同的量刑幅度。所以遵紀守法,不要沖動行事,盡快解決。
法律依據
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壹款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九十條人身傷害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公安機關應當進行傷情鑒定: (壹)傷情嚴重,可能構成輕傷以上的;(2)傷者請求進行傷情鑒定的;(三)嫌疑人與被侵害人對傷害程度有爭議的。《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的規定》第四條由公安派出所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