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壹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
(四)損害公眾利益的;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根據妳的陳述,這位律師認為,本案中,很明顯A試圖毀約,未能賺錢,所以與B惡意串通,損害妳的利益。根據上述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二款規定,該合同無效。既然妳請了律師,妳的合法權益就會得到保障。根據妳的情況,妳和妳的律師可以考慮:
1.以上述法律規定為由向人民法院主張甲、乙雙方的購房合同無效,同時請求確認妳與甲方的合同合法成立,請求判令甲方配合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法院確認對方合同無效後,請求房產部門根據法院判決撤銷乙方的房產手續,為您辦理房產過戶手續。
2、在訴訟過程中提出財產保全申請,請求依法凍結拆遷補償。
3.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如果對方下落不明,可以公告送達訴訟文書,不影響妳的案件審理。
4.本案中,A的行為是否構成刑事犯罪值得商榷!司法實踐中,會結合A的主觀故意和相關證據,嚴格區分其行為是民事侵權還是刑事詐騙!但如果妳能斷定刑事詐騙對妳更有利。既然妳實施了財產保全,那麽無論妳的案子拖多久,都不應該影響妳的實質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