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我該怎麽辦?我怎樣才能讓他們受到法律的懲罰?

我該怎麽辦?我怎樣才能讓他們受到法律的懲罰?

在妳提到的案件中,行為人已經構成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屬於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範圍。妳沒有權利也不能自己調查這個案子。妳應該向公安機關報案,向公安機關說明妳的合理懷疑。這是破案的線索之壹。

補充:公安機關不立案,可以向檢察院應訴。檢察院會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

機關立案,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後立案。立案後,將展開調查。

區分縱火和故意毀壞財物的界限。行為人以放火手段毀壞公私財物,尚未造成重大損失,也不太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應當以故意毀壞財物罪論處;行為人放火焚燒公私財物,造成重大損失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的,應當以放火罪論處。至於是放火還是故意毀壞財物,要看火災是否造成“重大損失”。但這兩起犯罪都是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案件。

  • 上一篇:未出生的孩子有生命權嗎?
  • 下一篇:中國社會主義法制的統帥是什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