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國防法規的定義
國防法規由國家立法機關制定,由國家實施。它們用於調整國防體制、武裝力量建設、國防科技建設、戰爭動員體制、國防生產、國防和國防教育中的社會關系。國防法規作為國防活動的基本法規,主要任務是調整和規範國家之間在國防領域的各種關系,把國防建設納入法制化軌道,保證革命化、現代化、正規化建設總目標的實現。
二、我國國防法規按立法權限區分層級。
中國的國防法規按照立法權限分為四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是為了建設和鞏固國防,保障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順利進行,根據憲法制定的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第三條規定,國防是國家生存和發展的安全保障。國家加強武裝力量和邊防、海防、空防建設,發展國防科研生產,普及全民國防教育,完善動員體制,實現國防現代化。
國防法規是隨著國防的出現而產生的。國防活動的主要形式是軍事建設和軍事鬥爭,所以國防法規也可以說是軍事法規。古籍中有“刑始於兵”、“師守法”的記載,說明軍事法規來源於戰爭實踐。新中國成立之初,中國就開始制定國防法規,並很快頒布了兵役法、民兵組織條例和若幹軍事法規。特別是近20年來,國家加大國防立法力度,制定了壹系列國防法規,使國防和軍隊建設走上了法制化軌道。但是,我國國防法規體系不健全,國防法規內容不完善,國防法制建設任務依然艱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