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準則體系的內容包括會計基本準則、會計法律準則、會計制度準則和會計倫理準則。會計有兩層含義,壹是會計工作,二是會計人員。
會計工作是依據《會計法》、《預算法》、《統計法》和各種稅收法規對會計憑證、財務賬簿和財務報表進行核對。
中國的會計準則體系主要從以下四個方面入手:
1.會計法規包括與會計有關的法律和行政法規,是會計準則體系中最具約束力的組成部分,即經濟活動中會計關系和法律規範的總稱,是社會法制在會計中的具體體現,是規範和控制會計行為的外部制約因素。
比如我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註冊會計師法》等相關法律,以及與會計相關的行政法規,主要是由國務院發布,比如《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總會計師條例》等。
2.會計準則和制度規範、法律和制度是壹種社會制度和合理安排。會計準則和制度規範是從技術角度處理會計實務的要求、標準、方法和程序的總稱。
廣義的會計制度是指國家制定的壹切會計規範,包括會計制度、會計人員管理制度和會計工作管理制度。但狹義的會計制度僅指會計制度。會計準則和制度規範財政部根據會計法律和行政規範制定和發布的各種會計準則和制度。
3.會計職業道德規範是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應當遵守的道德標準和行為準則的總稱,是對會計人員主觀心理素質的要求。對質量的要求,控制和掌握會計管理行為的方向和合理化。會計職業道德準則是壹種特殊的會計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