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壹個法律體系的所有部門法是統壹的,所有部門法是協調的;
二是各部門法相對獨立,因為各自的社會關系不同,各個法律部門調整的是某些社會現象所反映的社會關系;
第三,法律部門基本確定,不斷變化。壹個法律部門確定後,會相對保持壹段時間。同時,隨著社會的發展,法律部門之間可能會出現融合或分離的現象。
第四,法律部門是主觀和客觀的統壹,法律部門的劃分是人們根據壹定的客觀事實以主觀的形式對法律進行區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壹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社會主義制度是中國人民的根本制度。中國* * *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破壞社會主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