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我國現行的涉及交易安全的法律法規主要分為四類:(1)綜合類法律,主要是民法典和刑法中關於保護交易安全的規定;(2)規範交易主體的相關法律,如公司法、國有企業法、集體企業法、合夥企業法、私營企業法、外資企業法等。(3)規範交易行為的相關法律,包括產品質量法、財產保險法、價格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廣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四)監督交易活動的相關法律,如會計法、審計法、票據法、銀行法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八條負責網絡安全的統籌協調和相關監督管理。國務院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負責網絡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網絡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職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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