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是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加強應急救援工作,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而制定的法律。
根據NPC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2019年4月23日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8部法律的決定。
兩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於2009年5月1日生效。修訂後的* * *七章七十四條,包括總則、火災預防、消防組織、滅火救援、監督檢查、法律責任和附則,* * *七章七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七章,第七十四條。
第壹章壹般原則
第二章防火
第三章消防組織
第四章火災撲救
第五章監督檢查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七章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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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條本法自2009年5月6日起施行。
擴展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四條國務院應急管理部門對全國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本級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機構負責實施。
軍事設施的消防工作由主管單位監督管理,消防救援機構協助。礦山、核電廠、海上油氣設施地下部分的消防工作,由主管單位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