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原則:1,黨的領導原則。中國共產黨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核心,黨的領導是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保證。2.人民主權原則。主權是指壹個國家的最高權力。人民主權是指壹個國家的絕大多數人擁有國家的最高權力。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和核心。3.人權保護原則。人權是指人作為人所享有和應該享有的基本權利。中國憲法規定的公民基本權利是最重要的人權,包括公民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的權利和自由,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以及公民在社會、經濟和文化方面的權利。4.法治原則。法治是依法治理國家、管理社會、規範行為,是對人治的否定。我國憲法明確規定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5.民主集中制原則。民主集中制是集中全黨全國人民集體智慧,實現科學民主決策的基本原則和主要方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機關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國家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大產生,對人大負責,受人大監督。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的職權劃分,遵循在中央的統壹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和積極性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