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碰瓷的行為很多,受害者卻不知道這種事情該怎麽處理。如果和碰瓷的人爭論,就壹直在挑刺,有人在這個過程中選擇妥協,嚴重助長了碰瓷行為的蔓延。以前沒有合適的法律來約束這種行為,以至於碰瓷者壹直逍遙法外。在生活中,我們也能看到很多碰瓷的行為,比如開車,然後壹個碰瓷的人故意撞上去。更有甚者,有的碰瓷者故意在別人旁邊摔倒,然後指責別人撞了他。這些碰瓷行為非常惡心,也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權利,損害了他人的利益。也鼓勵了很多人通過這種違法不道德的事情來獲利。
今年對碰瓷行為有了明確的規定,將這些行為納入刑法,可以很好的起到對碰瓷的震懾作用。在最新的指導意見中,對碰瓷行為有明確的解釋。根據“關於依法處理?碰瓷?《關於違法犯罪案件的指導意見》規定:行為人通過故意制造或者編造其被害的假象,以詐騙、敲詐勒索等手段非法取得財物的行為?。可見,碰瓷的定義已經很明確了。第壹是故意詐騙,第二是敲詐勒索。第壹,碰瓷的人是主觀故意的。他們為什麽碰瓷,主要是為了騙錢?而且大家都知道詐騙的危害特別大。
納入刑法後,以後碰瓷的處罰也很重。如果有明確的法律約束,那麽以後碰瓷的現象會少很多,因為碰瓷已經不是壹件事了?沒有成本?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