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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行政機關和執法機關有哪些區別,都包括哪些內容?

執法機關是指依法有權或受委托實施執法的主體。執法機關除法定的行政機關、司法機關、檢查機關外,還包括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和行政機關委托的組織。

中國的行政機關包括中央行政機關和地方行政機關。中央行政機關由國務院和國務院所屬部門(包括部委、中國人民銀行和審計署)以及國務院直屬機構(如海關、稅務、工商、環保總局等)組成。).

地方行政機關包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部門(如民政局、勞保局、衛生局、審計局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直屬機構、特設機構(如工商、質監、環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以及各級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包括街道辦事處、街道辦事處、街道辦事處)。

執法機關,廣義上包括壹切執行法律、法規、規章、條例和法令的具有法律性質的機關。當然也包括司法和行政執法機關。狹義的司法機關,僅指公、檢、法、審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壹般指政府部門實施行政法規的機關。其中,辦案機關既是司法機關,也是行政機關。

行政機關與執法機關的區別;

行政機關主要依據政策給予行政指導,壹般不具有行政強制權和行政執法權,不直接對相對人作出具體行政行為。專門執法機構依法享有行政強制權和行政處罰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屬於法定的專門執法機關。

法定執法機關是指由立法賦予行政職能的行政機關。其行政職能主要包括政府組織法賦予的壹般行政職能和其他具體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賦予的具體事務管理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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