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野生動物保護法保護的野生動物是指珍貴、瀕危的陸生、水生野生動物和具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此外,珍稀瀕危水生野生動物以外的水生野生動物的保護,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也屬於我國野生動物保護範圍。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二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管轄的其他海域從事野生動物保護及相關活動,適用本法。
本法保護的野生動物,是指珍貴、瀕危的陸生、水生野生動物和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
本法所稱野生動物及其產品,是指野生動物的整體(包括卵)、部分及其衍生物。
珍貴、瀕危水生野生動物以外的水生野生動物的保護,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和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