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 * *和中國車船稅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
06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稅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噸稅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
10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法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
12《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法》
13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壹條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維護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適用於稅務機關依法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
第三條稅收的開征、停征和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執行。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開征、緩征、減稅、免稅、退稅、補稅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