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要保證不侵犯別人的土地,尤其是屋後的滴水區。如果發現鄰居建房占用了這個區域,首先要和鄰居溝通,要求鄰居改正;如果溝通無效,可以向物業或居委會投訴;如果問題仍未解決,可以考慮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比如向法院提起訴訟。在整個過程中,我們應該保持充分的溝通,收集相關證據,以便在必要時提供給物業管理,居委會或法院。
鄰裏關系的法律規定:
1.鄰裏權利義務概述:鄰裏關系中,權利義務是相互的,包括但不限於通風、采光、排水;
2.享有和維護排水設施:鄰裏之間使用的排水設施應共同維護和維修;
3.不得妨礙鄰居的正當使用:任何壹方不得通過建築物或其他設施妨礙鄰居對其財產的正當使用;
4.解決鄰裏糾紛的途徑:鄰裏糾紛首先要通過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以通過調解、仲裁或訴訟等法律途徑解決。
5.法律責任和賠償:違反鄰裏法的行為可能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賠償損失。
綜上所述,鄰居建房,壹定要避免侵占別人家屋後的滴水區。如遇侵權,應盡量先與鄰居溝通,再向物業或居委會投訴,最後不得已時通過法律手段維權。在整個過程中,他們應該保持有效的溝通,並為緊急情況收集必要的證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288條
房地產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