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6月,CNACL和CCIBLAC分別簽署了《ILAC多邊互認協議》。
2003年2月,前中國實驗室國家認可委員會(CNAL,2002年7月由國家實驗室認可委員會和中國國際實驗室認可委員會合並而成的國家認可機構)續簽了《ILAC多邊互認協議》。
目前,CNAS已取代前中國(CNAL)實驗室國家認可委員會,繼續保持中國認可機構地位,成為ILAC實驗室認可多邊互認協議。
國家實驗室認可是指由政府授權或法律規定的權威組織(中國CNAS),正式認可檢測/校準實驗室和檢驗機構完成特定任務的能力。這是壹種類似於ISO9000認證在生產和服務中應用的對檢測/校準實驗室的評估,但要求更嚴格。它屬於自願認證體系,由中國實驗室國家認可委員會組織實施。經認可的實驗室出具的檢測報告可以加蓋CNAS和ILAC的印章,出具的數據可以得到國際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