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戶多房怎麽分?
農村有多套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請分房,但必須遵守當地政府關於建設分房的規定。還應該指出,沒有分離家庭和現有農場地區的農村居民不超過建造分離住房的表面標準。事實上,按照國家新的土地管理條例,農村壹戶以上是不可能完成農權確權的。很多人通過家庭分離來解決這個問題。但是分家也必須滿足當地分家的條件,遵循這個流程。當然,在個別違法案件中,無法確認多個家庭的權利。
壹戶多房怎麽處理?
並非所有擁有壹套以上住房的農村家庭都是非法的。在法律情況下,村民自願退出的,會得到補償,或者符合當地家庭分割條件的,會在家庭分割後確認權利。在壹些情況下,許多房屋是違規建造的,新建和改建的房屋沒有得到批準,新房沒有拆除,但舊房沒有拆除。在這些情況下,村委會有權拆除它們。目前,我國壹些地方試行了有償使用制度,即壹些擁有多套房屋的農民,不希望拆除額外的房屋,可以支付壹定的費用進行有償使用。
壹戶多房有法律依據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只能擁有壹個農場,農場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農村居民建房必須符合城市(城區)總體規劃,充分利用原有耕地和村內空閑地。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市人民政府審批,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占用農用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農村居民出售或出租房屋後不得申請農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