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65年6月65日438+07+65,438+0起施行的《查處無照經營行為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從事無照經營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法律、行政法規對無照經營處罰沒有明確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000元罰款。
擴展數據:
無證經營罰款案例:
2018 11溫嶺市新河鎮兩家經營戶,嫌辦理營業執照麻煩,所以壹直無照經營三四個月,卻被溫嶺市市場監管局監管查處,每人罰款7000元。
11 6月的壹天,壹名消費者在新河鎮鐵廠村壹家餐館購買早餐時,懷疑該餐館無證經營,隨即向市場監管部門反映情況。溫嶺市市場監管局新河分局執法人員次日上午依法對該餐館進行檢查,發現該餐館無法提供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
執法人員表示,《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第二條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從事無照經營。
新華網-無證經營罰款6543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