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0日起,啟用新版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執業證書。新的律師證號碼采用17代碼。
第壹位數字是執業證書的文本類型代碼。代表執業律師執業證書正文為1;
第二、三位是持證人執業機構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的代碼。
第四位和第五位是執業機構所在市(縣)的代碼。
第六至第九位是首次批準律師執業的年度代碼。由此可以判斷律師執業的起始年份。
第十位是執業證書的類別代碼。全日制1,非全日制2,香港3,澳門4,臺灣省5,公律師6,公司律師7,法律援助8,軍隊律師9。
第11位是性別代碼,男性為0,女性為1。我男的是0。
第十二位至第十七位為執業證書的序號代碼。
A開頭可能是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編號,但是法律職業資格證書A後面應該有14位數字,比如:A 2016440100001,A是證書類型,2016是參考年份,44是省代碼,01是城市代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