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娘可能是因為妳在洞房鬧得太大,她受不了這個壞習慣,才暫時逃離婚禮現場的。
2.她壹時無法適應嘈雜的婚禮現場和繁雜的手續,無法忍受沒有父母陪伴和妳壹起生活的現實,於是萌生了暫時逃離的想法。
3.這是最壞的情況。她可能根本就不愛妳,迫於婚姻的壓力才嫁給妳,但在婚姻即將成為現實的那壹刻,她終於下定決心要逃離。
針對以上情況,我們應該做到以下幾點:
1.如果是上面提到的1和2的情況,那就是妳展現承諾、責任和男子漢氣概的時候了。她馬上就是妳的妻子了,給她足夠的溫柔和愛,尤其是面對壹些庸俗的煩惱。作為丈夫,不要猶豫,要阻止,不要讓愛妳的人受到傷害。
2.對於上面提到的第三種原因逃離婚姻的人,首先和她以及她的家人協商。如果還有挽回的余地,再辦壹次婚禮也無妨。如果家裏是決心吃飯稱重的烏龜,那就堅決分開,不要拖,否則拖得越久,能退回的彩禮越少。也就是說,在這種情況下,給女方買的彩禮、金銀首飾、衣服,應該盡快協商返還...如果協商不成,盡快走訴訟之路,也請註意保存和收集證據。
作為壹個法律人,我還是堅持“寧拆十座廟,不毀壹樁婚”的原則,希望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