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是中國歷史上第壹部語言文字法。
中國是壹個多民族、多語言的國家。推廣普通話、書寫規範漢字已經四年多了,成績顯著。特別是1986以來,語言文字工作進入了壹個新時期,國家相繼出臺了壹系列與語言文字相關的規範和標準,促進了語言文字的健康發展。但是,語言文字的應用還存在很多混亂的現象,比如壹些地方方言盛行,社會上到處亂塗亂畫不規範字的現象,語言文字有法可依的局面亟待改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的頒布順應了社會發展的需要,標誌著我國通用語言文字的使用將全面走上法制化的軌道。這將對進壹步普及文化教育,特別是推進素質教育,提高國民素質,促進祖國統壹、民族團結和社會進步發揮重要作用,也將使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在社會生活中發揮更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