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選擇考法律碩士是不明智的,因為妳讀法律碩士需要三年時間。在過去的三年裏,妳學到了幾乎壹個法學本科的知識。畢業的時候如果想從事法律工作,法院和檢察院只收全日制法學畢業生,現在也在逐步招收法學碩士而不是法律碩士。就算考法律碩士,現在招生條件也極其苛刻。同時要求妳是全日制法學畢業生,妳會發現妳浪費了時間。
所以建議妳不要考法律碩士。
拿導遊證是可以的。出去玩的時候可以用,以後就沒用了。不過如果想做高級導遊(因為是外語專業),可以考慮考。但我個人覺得導遊挺辛苦的,妳還是找個正經公司穩定工作比較好。整天跑來跑去不是問題,是不是哪裏都可以賺錢。為什麽不選擇稍微舒服壹點的呢?
妳現在最好集中精力學好英語。既然妳已經學得很好了,將來找什麽樣的工作都有可能。別想那麽多,妳還在打基礎的階段。
以上僅是我個人觀點,僅供大家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