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我現在想把房子租給別人。房屋租賃合同怎麽寫?

我現在想把房子租給別人。房屋租賃合同怎麽寫?

房屋租賃合同明確載明甲乙雙方、租賃合同中甲方的義務和權利、乙方的義務和權利、支付租金的期限、註意事項、責任等相關事項,雙方可以就租賃合同進行協商。

法律分析

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和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當事人中,出租人是對該條款享有使用權或受益權的人,承租人是對租賃物享有使用權或受益權的人。租賃合同是允諾合同,租賃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賃物的交付為前提。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付款期限和方式、維修等。在租賃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賃物的用益物權,出租人只轉讓租賃物的用益物權而不轉讓其所有權;租賃合同終止時,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這是租賃合同區別於銷售合同的根本特征。在租賃合同中,支付租金與轉讓租賃物的用益物權之間存在對價關系。支付租金是取得租賃物用益物權的對價,取得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該物的目的。租賃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賃物的交付為前提,只要當事人依法達成協議,合同即成立。根據租賃合同是否確定期限,分為定期租賃和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在租賃合同中約定租賃期限,未約定租賃期限的,為不定期租賃。對於無限期租賃,任何壹方均有權根據自己的意願隨時終止合同,但應在終止合同前提前通知對方。但無論是否約定租賃期限,租賃期限都受法定期限20年的限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條壹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維修等條款。

  • 上一篇:土地使用稅怎麽交?
  • 下一篇:參軍的要求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