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八個以上專職人員。其中至少有5人獲得了大學法律文憑;或者已經取得律師資格;或者實際從事法律專業工作(包括在公安、檢察、法律和行政執法機關工作以及從事法學教學、研究工作)五年以上。符合上述條件的離休幹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有固定的辦公地點和必要的辦公條件。
3、自有資金3萬元以上(設立公司必須10萬元以上)。
4.有健全的會計制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三條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全體股東按照公司章程所認繳的出資額;
(3)股東* * *同意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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