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推動智慧健康養老產業發展。
蘭州晚報4月21日,記者從省民政廳獲悉,《甘肅省養老服務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2020年7月1日正式實施。作為甘肅省首部養老服務地方性法規,對養老服務規劃建設、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機構養老服務、醫養結合、養老服務人才培養、支持保障以及相應的法律和監管責任等方面作出了具有前瞻性和建設性的規定。
條例明確了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職責,充分體現了鄉鎮、街道和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在養老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同時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養老服務發展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農村養老服務納入鄉村振興戰略規劃,建立健全居家社區機構與醫療、康復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保障養老服務發展資金,激發各類養老服務活力,促進我省。
《條例》規定了養老機構或者個人以及相關工作人員應當承擔的相關責任。同時指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快養老服務領域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養老服務評價體系;不斷創新養老方式,不斷推進智慧健康養老產業發展,拓展科技信息技術在養老領域的應用;建立舉報投訴制度,依法受理對養老服務相關問題的舉報和投訴。
據悉,我省60歲以上老年人436.2萬人,占全省人口的65.438+06.5%,人口已進入老齡化行列。《條例》的頒布實施,將嚴格規範養老服務管理,不斷提高養老服務水平,為進壹步增強老年人的獲得感和幸福感發揮積極作用。(蘭州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