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能出具無犯罪證明。無犯罪證明應由用人單位申請,公安機關不向個人出具。辦理無犯罪記錄證明的條件如下:1。國家機關錄用公務員進行政審;2、中國* * *生產黨組織吸收新黨員的政治審查;3.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公民執業必須建立在“無違法犯罪記錄”的基礎上;4.公民依法向公證處申請對違法犯罪記錄進行公證;5、經有關部門統壹申請,市公安機關認為有必要出具違法犯罪記錄證明的其他情形。遇有上述情形,且符合申請人單位和公民範圍規定的,可以向證明對象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出具該公民是否有犯罪記錄的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非法持有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三)吸食、註射毒品的;(四)脅迫或者欺騙醫務人員開具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處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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